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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有哪些?学分如何折算?
问: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有哪些?学分如何折算?
答: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和学分折算标准如下。
(一)本年度以下形式继续教育培训,按照每学时3学分,每天培训不超过18学分进行折算。
1.参加国管局登记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网络培训或面授培训;
2.参加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;
3.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;
4.参加国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;
5.参加注册会计师、资产评估师、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。
(二)本年度以下形式继续教育,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学分折算。
1.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并被录取,折算为90学分;
2.参加国管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并被录取,折算为90学分;
3.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,以及注册会计师、资产评估师、税务师等国内会计相关考试和ACCA等国际同等水平会计职业资格相关考试,每通过一科,折算为90学分;
4.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(学位)教育,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者考核的,折算为90学分;
5.参加财政部、国管局以及其他一级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,每天折算为10学分;
6.参加财政部、国管局以及其他一级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计类知识竞赛并获得奖项,折算为90学分;
7.独立承担财政部、国管局或者行业组织(团体)的会计类研究课题,课题结项的,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;与他人合作完成的,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,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;
8.参加全国性行业会计学会举办的论文评选活动并获得表彰,折算为90学分;
9.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(CN)的经济、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,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;与他人合作发表的,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,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;
10.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,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;与他人合作出版的,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,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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